昌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6/04/21 1.9w 阅读 467 点赞

关于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推进政府依法决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法律工作经验的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

一、聘任条件

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者合格等次以上;

(四)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业务特长应涵盖与县政府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

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二、工作职责

(一)为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问题提供合法性审查的书面法律意见,或应县政府要求就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问题进行现场论证,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专题会,增强甲方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对县政府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经县政府批准,以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的书面法律意见;

(三)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向县司法局报请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的书面法律意见;

(四)参加以县政府名义洽谈、签约的经济和社会项目的谈判,并代县政府审查、修改重大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五)对县政府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出具书面指导意见;

(六)为县政府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七)合同期内进行不少于三次法治专题培训,讲授相关法律知识;

(八)对合同期内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九)参与县政府的行政裁决工作,对全县行政裁决工作提供法律指导;

(十)配合县司法局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十一)对县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进行研究和指导,解答法律咨询等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聘期和费用

合同期为两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法律顾问费用45万元/年。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有意向报名者请填写报名表(附件),附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所有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环城东路33号县司法局业务用房307室,邮编:572700,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98-26652191,逾期不予受理。请做好材料备份,参与遴选的材料我局不再退回。

五、遴选方式

经报名资格审查与初步筛选后,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在综合考虑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学历履历、能力特长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遴选。

   附件: 法律顾问报名表

 法律顾问报名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6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