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CJ2023SL004号地块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石碌镇保梅村委会第(5至8)经济合作社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CJ2023SL004号地块用地位于石碌镇,用地总面积2.3154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2.1799公顷,涉及石碌镇保梅村委会第(5至8)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后作为宝瑞森林公园入口综合服务景观区工程项目用地,安排土地用途为广场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石碌镇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4月4日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3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石碌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