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5739-6/2026-2342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昌江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6-03-27 09:25
- 标 题: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 文 号:昌府办函〔2026〕11号发布日期: 2026-03-27 09:25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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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李瑞军(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张惠红(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物价、商务、自然资源、规划、财政、应急管理、“三防”、抢险救灾、统计、林业、税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
联系县税务局、县工商联、县消防救援大队、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霸王岭分局、保梅林场。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吴增荣(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市场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气象局、昌江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县水业公司。
金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招商引资方面工作,负责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日常工作。
协助张惠红副县长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统计局。
黄华星(县政府副县长):负责金融、工业、科技、通信、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方面工作。
分管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县科协、县计生协会、昌江供电局、驻县企业。
赵镭(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六支队、武警中队。
赵恒江(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生态环境、交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垦、行政执法方面工作。
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合作联社。
协助张惠红副县长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联系县烟草专卖局、昌江公路分局、昌江交通规费征稽局、昌江邮政分公司、海胶集团驻昌江企业。
李克予(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旅游、文化、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民政、外事、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方面工作。
分管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族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发控集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棋子湾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协助赵恒江副县长分管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县文联、县侨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人武部、驻县部队。
县政府领导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县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县政府领导出省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县政府领导代理,如后一位县政府领导也缺位,则再顺延后一位县政府领导代理,以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理双方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办期间工作。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