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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2020/03/23 7.6k 阅读 519 点赞


昌府办函〔2020〕26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庆祝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规定,3月26日(星期四)、3月27日(星期五)全县放假两天。

一、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的放假方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二、节假日期间,如有上级领导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并做好各项工作。

三、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和谐的传统节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驻县部队,县

法院,县检察院,省属条管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厂(场)、矿

企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