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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符赞丰、钟振玉、陈太寿、陈以武等4人见义勇为积极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2022/01/10 10.0k 阅读 158 点赞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符赞丰、钟振玉、陈太寿、陈以武等4人见义勇为积极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10月9日,海尾镇长山村委会符赞丰、钟振玉、陈太寿、陈以武等4人合力救起落水的同村村民陈小云。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符赞丰、钟振玉、陈太寿、陈以武等4人“昌江黎族自治县见义勇为积极群体”荣誉称号。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向符赞丰、钟振玉、陈太寿、陈以武等4人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打造“山海黎乡 纯美昌江”做出更大的贡献。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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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