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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昌府〔2025〕51号文的公告

2025/11/17 4.4k 阅读 333 点赞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昌府〔2025〕51号文的公告

因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才地村委会军营村民小组张日忠、张德军、张德强、麦海莲、麦世东等5户农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部分地块属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属于错误登记事项,县政府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张日忠等5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昌府〔2025〕51号),撤销十月田镇才地村委会军营村民小组张日忠、张德军、张德强、麦海莲、麦世东等5人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经核实,昌府〔2025〕51号文对张日忠、张德军、张德强、麦海莲、麦世东等5人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整体予以撤销的行为存在错误。因此,县政府现予以自行纠正,决定撤销《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张日忠等5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昌府〔2025〕5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