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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业务承办主体的公告

2025/10/30 4.5k 阅读 325 点赞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变更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业务

承办主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和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870号)要求,自2025年11月1日起,我县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