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昌江黎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昌江全民科学素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琼府办〔2022〕19号)要求,结合昌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本着突出科学精神引领、坚持协同推进、深化供给侧改革、扩大开放合作的指导原则,围绕昌江“五地两县”战略定位,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大力争取政策支持和科普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我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各乡镇、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学素质建设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实现,科学素质建设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为国育才,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组织开展科学家进校园、科学家精神报告会,大力宣传杰出科学家、优秀科技人才的爱国情怀和先进事迹,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编排创作演出反映科学精神的文艺作品。依托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县宣传文化中心、县气象馆、核电展览馆等设施,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开齐开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科学教师,每学年举办科普讲座不少于2次。保障小学一、二年级每周1节科学课、三至六年级每周2—3节科学课。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育改革,完善和优化科学课程教学体系。鼓励和支持学校成立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开展“科技节”“科普助力双减”等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每学年安排不少于1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科学体验活动等科技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校充分利用气象馆、博物馆、核电展览馆、海尾湿地公园、霸王岭科普馆等科普场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强化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科学教育。
4.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对科技教学和课外科技辅导取得的成绩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加强城乡间教师交流轮岗。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月、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垃圾分类等内容,深入开展面向农村、农民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农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地区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反对封建迷信和反邪教宣传力度,激发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帮助农民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进“双学历双轮训”教育工程。加强“云上智农”APP推广应用。发挥乡村振兴电视夜校作用,每年培训的高素质农民不低于150人。鼓励供销合作社、社会培训机构、社团组织、企业参与农民教育培训。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行动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3.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县职业教育中心、社会团体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探索科技小院、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技服务站、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科普中国服务云、中国乡村科普e站等优质科普资源向农业农村流动。启动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育示范工程,5年内培养一批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和南海乡土人才。
4.提升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强面向农村群众的各类科普资源共享工作,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农村倾斜。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开展面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和边远地区群众的科普教育、传播与普及,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加强多元化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搭建“互联网+职工教育”平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做好道德模范、新时代好少年等推荐评选工作。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丰富职业培训形式,将职业道德、就业指导、法律意识等通用职业素质类内容纳入职业培训。
2.实施技能中国创新行动。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技能竞赛、创新方法大赛等赛事。鼓励企业创建形式多样的创新工作室,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实施“中专生培养计划”,鼓励职业学校与用人单位及企业定向培养应用型技术工人。开展家政、建筑、烹饪等特色技能培训,帮助城市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实现学技能促就业。实施“银发精英”汇聚计划,鼓励学校、医院、企业等用人单位采用退休返聘方式,吸引使用省外优秀高技能人才。
4.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鼓励企业自主培养和积极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加大科普投入,开展科普基地建设。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老年大学、社区教育学院、城乡社区服务站、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和设施,开设智能技术应用、老年人权益保护等课程,解决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难、融入数字生活难、防网络诈骗难“三难”问题。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力度,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倡导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健康知识普及责任。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人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作用,普及老年人科普知识。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营造老年人参与科普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积极发挥医疗系统、党政机关等机构的老专家、老干部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设立“候鸟”人才工作站,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推动卫生健康、教育等机构身体健康、优秀的、有经验的退休人员组建科普志愿服务队。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科学前沿知识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海南自贸港大讲堂,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动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纲要实施方案》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创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渠道和载体。充分发挥县委党校阵地作用,将科学素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
3.在公务员选拔考核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科学素质要求列入公务员选拔考核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运用多种思维方式,采用符合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方法,与时俱进地解决新问题、新情况。
三、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一线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普工作,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转化机制,在科技研发项目、人员岗位聘任、研发机构考核中增加科普任务,增加考核指标。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学校、企业等建设科普场所,增加科普场馆面向社会的开放时间。发挥科普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鼓励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等创新创业载体和机构围绕成果转化需求加强科普功能。
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宣传学习活动。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举办科技工作者座谈会,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切实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对科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加强科普产品供给。充分利用“科普中国”、“科普海南”等资源平台,筛选优质科普资源,通过昌江融媒体中心、“昌江发布”微信公众号、“纯美昌江”APP等媒体平台进行推送宣传。开展优质科普作品和特色项目的征集、制作和推广应用,鼓励支持各类科技工作者面向全社会创作科普著作和文章。加强科普创造、创意、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
2.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引导县主流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推进电视、广播和信息网络等大众媒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根据社会需要,发布公益广告、新闻、科学常识,传递科学知识,围绕重大科学事件、突发事件等及时发声,提升科学解读、辟谣的整体效能,增强科普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扩大和提升科普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
3.深入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鼓励相关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开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网络科普资源。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村庄及边远地区倾斜。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兴办更多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乡镇和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推动将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
2.推进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推动建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多馆合一项目,并增加科普功能。推动科普大篷车深入农村开展活动。每三年至少开展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1次。
3.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安全、农业、气象、地震、消防各行业各部门建设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引导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核电展览馆、气象馆、霸王岭科普馆等各类科普基地强化科普服务功能。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探索建设县应急科普体系。推动各类场馆、教育基地等设立应急科普宣教专区。利用防灾减灾日、气象日、环境日、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统筹组织各职能单位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应急避险等主题应急科普宣传,积极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
2.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构建政府统筹各部门共建共享机制,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抓手,构建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创建一批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示范社区等科普阵地。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科协组织作用,健全基层科普组织,鼓励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开展科普活动。
3.加强科普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等领域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学校、医院、企业设立科普岗位,推进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组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1.拓展科技交流渠道。加大人才引进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引进优秀科技人才,搭建科技人才发展和交流平台,建立完善的科技组织交流合作机制。聚焦世界科技学科发展前沿、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昌江“五地两县”发展新领域和新方向,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学术交流活动,推进我县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促进科研机构在昌江设立分支机构。
2.加强科学教育合作内容。深入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双多边合作项目。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推进科技计划对外开放,鼓励和引导优秀创新主体参与昌江科技计划项目。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昌江在创新创业、人文交流、农业技术、生物技术、医疗卫生、前沿科技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深化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吸引优势创新创业团队来昌江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昌江黎族自治县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由县人民政府领导,建立完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把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列入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绩效管理考核,为实施《纲要实施方案》提供保障。各乡镇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部门将科普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县科学技术协会要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县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完善保障条件。县乡两级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制度中,要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相关政策,为提高全县公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三)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投入力度,县乡两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保障《纲要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和落实科普经费投入,有效保障本部门本领域科普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