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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9/12/09 1.3w 阅读 418 点赞

昌府办函〔2019〕184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到2022年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战略转移目标,根据《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海南省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琼医改办〔2019〕7号)和《昌江黎族自治县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紧密型医联体工作方案》(昌府函〔2019〕223号)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陈光华(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振彪(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员:黄昌雄(县委编办主任)

            何谦然(县医疗集团党委书记)

韦文涛(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林吉(石碌镇政府镇长)

符盈波(十月田镇政府镇长)

孙如洪(乌烈镇政府镇长)

郭玉斌(昌化镇政府镇长)

钟  飞(海尾镇政府镇长)

方宝女(叉河镇政府镇长)

刘克胜(七叉镇政府镇长)

杨荣辉(王下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领导小组成员发生职务变动时,由新任职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各乡镇卫生院成立健康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各乡镇卫生院健康服务中心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统筹指导医疗、康复、公共卫生、预防、爱国卫生、优生优育和家庭医生团队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提出乡镇卫生院成立健康服务中心的措施和建议,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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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