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办函〔2019〕184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到2022年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战略转移目标,根据《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海南省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琼医改办〔2019〕7号)和《昌江黎族自治县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紧密型医联体工作方案》(昌府函〔2019〕223号)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陈光华(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振彪(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员:黄昌雄(县委编办主任)
何谦然(县医疗集团党委书记)
韦文涛(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林吉(石碌镇政府镇长)
符盈波(十月田镇政府镇长)
孙如洪(乌烈镇政府镇长)
郭玉斌(昌化镇政府镇长)
钟 飞(海尾镇政府镇长)
方宝女(叉河镇政府镇长)
刘克胜(七叉镇政府镇长)
杨荣辉(王下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领导小组成员发生职务变动时,由新任职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各乡镇卫生院成立健康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各乡镇卫生院健康服务中心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统筹指导医疗、康复、公共卫生、预防、爱国卫生、优生优育和家庭医生团队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提出乡镇卫生院成立健康服务中心的措施和建议,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