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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昌江黎族自治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19/12/09 9.6k 阅读 384 点赞

昌府办函〔2019〕190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昌江黎族自治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调整昌江黎族自治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陈光华(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林书科(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邱昌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青(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吉承科(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文昌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王吉强(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陈学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吉承臣(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覃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柳南雄(县财政局局长)

郭振彪(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谢强(县公安局副政委)

符志理(县司法局局长)

陶敏(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黄永升(县林业局副局长)

符英钦(县法院副院长)

曾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柯国召(县税务局副局长)

吴考良(县烟草局局长)

吴立群(中国人民银行昌江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陶敏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自动接替并报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税务局、县烟草局,中国人民银行昌江支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