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为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212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组长:王春天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王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浩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秦君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邓永华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杜荣盖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钟教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吴永能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冯 彦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许必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邹 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芳婷县教育局副局长
钟星云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文毅县民政局副局长
吉华县民族事务局局长
郭宏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冲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钟江来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符升珍县统计局副局长
黄永升县林业局副局长
文巨文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沈艺超县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彭 巍县消防救援大队四级指挥员
符樑县气象局副局长
郭许宁昌江公路分局副局长
黄雄飚县红林农场公司副总经理
彭作斯海钢公司副总经理
兰 舟海矿公司副总经理
温振新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包洪海昌江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制定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和细则;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要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钟江来兼任。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需要调整时,由继任者接替履行职责,所在单位将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四)各乡镇政府应于2021年1月11日前相应成立灾害普查领导小组,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