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昌江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县政府决定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 任:林雄(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吴增荣(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循环工业园区主任)
魏仕群(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卢 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关 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浩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 军(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成 员:黄兆雪(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荣盖(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丽珠(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郭 清(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华全(县司法局副局长)
符日勇(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惠珍(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文涛(县财政局副局长)
符声聪(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树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梁其亮(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科娜(团县委副书记)
吴喜汉(海南银保监局儋州监管组科长)
吴定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掌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研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军兼任。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