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办〔2018〕13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全面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全面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
全面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为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山海黎乡大花园”提供优美的农村交通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建设“四好农村路”为总体目标,以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山海黎乡大花园”为总抓手,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改善公路路域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为任务,通过实行“路长制”,做到农村公路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条条公路有人管、管得好,构建定人定责、分线负责、层层监管、奖惩分明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实现农村公路“三化一提升”(公路净化、公路绿化、公路美化、公路养护质量显著提升),为维护全县农村公路生态环保、整洁美观、安全畅通提供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标准
(一)公路净化。加强源头管控,遏制公路两旁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等污染公路行为,及时清除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提高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净程度。
(二)公路绿化。结合公路改扩建、边坡复绿和补植及文明创建等工作,查漏补缺,种(补)植原有绿化林带,宜种尽种。因地制宜选择树种,梯次种植,从内向外、由低到高立体绿化,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实现沿线宜林地段绿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形成层次分明、色彩协调的绿化带。
(三)公路美化。加强路域环境整治,重点拆除篱笆占路和公路两旁有碍观瞻的破旧、废弃地面堆积物和建筑物,清洁或粉刷保留的建筑和沿线建筑物立面,提高公路沿线环境的美化程度。加大源头管控力度,有力遏制占路生产、违章建筑行为,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四)公路养护质量显著提升。加强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常年保持农村公路路肩表面平整密实不积水,与路面接壤高差小于1cm,无10cm以上高草、无杂物、垃圾、堆积物,路基边坡稳定平顺、无塌方、无缺口;排水设施完好、无破损、无杂物、杂草、积淤,保持排水通畅;路面保持平整完好、干净整洁、无积水,沥青路面无严重裂缝、龟网裂、波浪、拥包、坑槽、沉陷等病害,水泥砼路面无严重裂缝、唧泥、拱起、错台、板角断裂等病害,填缝料无老化、无脱落;桥涵面整洁无裂缝、无堆积物、杂草,泄水孔无堵塞和破损,桥头无跳车,防撞栏、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沿线设施里程碑、百米桩、安全桩、警示桩、标线、标志、标牌等应无缺损、干净、醒目。
三、组织体系
(一)路长设置
农村公路设置“总路长”“路长”和“分路长”。总路长由县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级公路路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镇村公路路长由各乡镇政府镇长担任;县级公路分路长由县道管理养护单位(公路分局、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人担任,镇、村公路分路长由乡镇包点干部担任。
(二)路长制办公室设置
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该局分管道路养护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昌江公路分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职责
总路长: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下一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听取下一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并指导、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路长:负责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养护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按照“三化一提升”要求,组织、监督各养护单位实施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定期开展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解决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及时向总路长汇报当月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分路长:分路长是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落实路长交办的事项;按照“三化一提升”要求,制定具体的公路管理方案;组织公路管养单位、各村小组开展辖区内县、镇、村公路管理养护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积极开展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向路长报告;镇、村公路分路长要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促使村民养成爱路、护路的良好习惯,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路长制”办公室:负责拟定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编发督查通报,创建微信工作群实时通报情况并协助解决问题;进行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县公安局: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等行为;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的及时通报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和车辆超限运输等行为;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水毁塌方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公路的新建改建和大中修,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检查监督管理;做好全域路长制推动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管理“路长制”专项资金,严格审定用款计划和开支标准。
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公路建设用地审批。
县水务局: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县林业局: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协助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绿化工作。
县旅游委: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单位管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昌江公路分局:组织开展分管县道公路养护管理和实施路域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依法查处损坏管养公路路产、侵犯管养公路路权行为;严厉打击在管养公路上车辆超限运输等行为,协助县治超办做好全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及时对管养护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水毁塌方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争取省级资金实施管养公路大中修。
乡镇政府:负责镇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并组织开展公路养护管理和实施乡村公路路域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协助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地方公路管理站对本辖区镇村公路实施路政管理,定期排查整治镇村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开展镇村公路新改建和大中修复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共同加强农村公路公路管理与养护。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路长制”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本乡镇“路长制”工作,确保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1.农村公路“总路长”要加强统筹协调,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路长和相关责任部门的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紧盯重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难点问题,确保整改顺利推进。
2.各级公路路长要认真开展农村公路巡查,县级公路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镇村公路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半月2次,镇村公路分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公路养护单位和协调“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三化一提升”标准进行整改,碰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在第一时间向总路长汇报。
3.“路长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制定相应措施,精心组织部署,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适时评选县最美公路。各乡镇相应设立“路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路域环境治理。
4.“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交通设施、影响交通安全、违章搭建、污损路面等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巩固路域环境整治成果,消除边治理边反弹的现象。坚持治理和规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深入排查农村公路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工程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项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同时要在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制”公示牌,向社会公布路长职责、道路概况、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县政府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公路路域整治和绿化美化经费投入,县财政局要把行使“路长制”日常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相关资源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和日常管理的资金支持,确保“路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真正实现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三化一提升”。
(四)加强考核,严格问责
“路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农村公路各项治理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以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实施情况和“三化一提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各级路长给予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并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