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东海河、保梅河、南妙河、石碌河(昌江县段)、石碌水库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水务厅关于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琼水河湖〔2021〕145号)《海南省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等要求,我县已组织完成东海河、保梅河、南妙河、石碌河(昌江县段)、石碌水库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工作,成果已通过相关专家审查。现将成果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4日,共15天。公示期间,欢迎公众对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98-26622813。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