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及石碌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琼水河湖〔2019〕1号)及《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琼河办〔2019〕18号)《海南省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等要求,我县已组织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划定工作,划定成果已通过相关专家审查。现将划定成果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4日,共15天。公示期间,欢迎公众对划定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98-26622813。
附件:
昌江县镇、村级河流及石碌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1)-模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