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办函〔2019〕196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核电产业及核电关联产业等清洁能源发展,加强清洁能源产业全面战略合作,建立高效畅通的沟通、联络、协调机制,确保我县清洁能源产业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推进,根据《昌江核电项目现场办公会纪要》(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63号)、《沈晓明省长与县委书记黄金城同志、县长林谟谐同志谈话要点稿》以及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148次会议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海南(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谟谐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春天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胜卫 县政府副县长、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
区工委书记
束庆年 县政府副县长
吴增荣 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魏国良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成 员:钟家梁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永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莫覃慧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吉承科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吉强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
陈学智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吉承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柳南雄 县财政局局长
邱红光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朝强 县教育局局长
郭振彪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运海 县民政局局长
关 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卢 维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符群全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倪德高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黄 彪 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吉 娜 县发改委副主任
吴钟苗 中国人民银行昌江支行
陈建新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夏 凯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监
苏林吉 石碌镇镇长
符盈波 十月田镇镇长
孙如洪 乌烈镇镇长
郭玉斌 昌化镇镇长
钟 飞 海尾镇镇长
方宝女 叉河镇镇长
刘克胜 七叉镇镇长
杨荣辉 王下乡乡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核电产业及核电关联产业等清洁能源产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清洁能源产业引进、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关清洁能源产业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以提请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莫覃慧兼办公室主任,吴永能兼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招商服务中心、海南核电集团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服务清洁能源产业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提出需讨论的议题,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及公文流转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确定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需要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昌江支行,海南核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