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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7/04 9.4k 阅读 157 点赞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16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县政府决定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昌江黎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我县拟出台的就业工作宏观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惠红(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江田(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邱红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荣盖(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韦文涛(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  清(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亚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  员:杨玉娟(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邹  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红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健统(县公安局副局长)

文  毅(县民政局副局长)

符声聪(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吉承扬(县财政局副局长)

符升珍(县统计局副局长)

梁其亮(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黎增山(县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人)

吴立群(人行昌江支行副行长)

张  诚(县税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  勤(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科娜(团县委副书记)

李芳菊(县妇联副主席)

符振阳(县残联副理事长)

钟贵弟(县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陈帮雄(石碌镇人大副主席)

邹晶飞(十月田镇政府副镇长)

李  敏(乌烈镇党委委员)

庞  盛(昌化镇人大主席)

卢发华(海尾镇人大主席)

王远精(七叉镇人大主席)

邓  映(叉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永彪(王下乡人大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邱红光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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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